中华群众共和邦邦务院令
第712号
《当局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邦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总 理 李克强
2019年4月14日
政 府 投 资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沛阐扬当局投资作用,提高当局投资效益,规范当局投资举动,激发社会投资生机,拟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当局投资,是斧正在中邦境内运用预算铺排的资金举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举止,蕴含新建、扩建、改建、手艺改造等。
第三条 当局投资资金该当投向市场不行有用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办事、大众根底办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珍视、沉大科技进步、社会治理、邦家安全等大众畛域的项目,以非谋划性项目为主。
邦家完美有闭政策措施,阐扬当局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作为用,饱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畛域。
邦家成立当局投资范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息优化当局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 当局投资该当遵照科学决策、规范治理、注沉绩效、公开通明的原则。
第五条 当局投资该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财政出入情况相适应。
邦家加强对当局投资资金的预算束缚。当局及其有闭部分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当局投资资金。
第六条 当局投资资金按项目铺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谋划性项目,重要接纳资本金注入方式,也能够适当接纳投资补助、贷款贴休等方式。
铺排当局投资资金,该当符合推进核心与处所财政事权和支付责任划分改革的有闭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种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邦家通过成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运用当局投资资金项目的储蓄。
第七条 邦务院投资主管部萌玉照本条例和邦务院的规定,履行当局投资归纳治理职责。邦务院其他有闭部萌玉照本条例和邦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当局投资治理职责。
县级以上处所群众当局投资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闭部萌玉照本条例和本级群众当局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当局投资治理职责。
第二章 当局投资决策
第八条 县级以上群众当局该当根据邦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邦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出入情况,兼顾铺排运用当局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运用各种当局投资资金。
第九条 当局接纳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当局投资项目),项目单位该当编制项目倡议书、可行性研讨报告、初阶设计,按照当局投资治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审批。
项目单位该当加强当局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包管前期工作的深度抵达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倡议书、可行性研讨报告、初阶设计以及依法该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实正在性掌管。
第十条 除涉及邦家奥秘的项目表,投资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闭部分该当通过投资项目正在线审批羁系平台(以下简称正在线平台),运用正在线平台天生的项目代码操持应局投资项目审批手续。
投资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闭部分该当通过正在线平台列明与当局投资有闭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当局投资项目审批的操持流程、操持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闭咨询办事。
第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该当根据邦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闭畛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当局投资项目举行审查,作出是否核准的决议:
(一)项目倡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研讨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手艺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重要建设条件的落实状况;
(三)初阶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讨报告批复以及邦家有闭尺度和规范的要求;
(四)遵循司法、行政律例和邦家有闭规定该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对当局投资项目不予核准的,该当书面告诉项目单位并注明理由。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家利益有沉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当局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该当正在中介办事机构评估、公家参与、专家评议、危害评估的根底上作出是否核准的决议。
第十二条 经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核定的投资概算是节制当局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初阶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核准的可行性研讨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该当向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报告,投资主管部分或者其他有闭部分能够要求项目单位沉新报送可行性研讨报告。
第十三条 对下列当局投资项目,能够按照邦家有闭规定简化须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一)相闭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
(二)局部扩建、改建项目;
(三)建设本质简略、投资规模较幼、手艺方案单一的项目;
(四)为应对天然灾害、变乱灾难、大众卫滋事务、社会安全事务等突发事务须要告急建设的项目。
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详尽范畴,由邦务院投资主管部分会同邦务院其他有闭部分规定。
第十四条 接纳投资补助、贷款贴休等方式铺排当局投资资金的,项目单位该当按照邦家有闭规定操持手续。
第三章 当局投资年度打算
第十五条 邦务院投资主管部分对其掌管铺排的当局投资编制当局投资年度打算,邦务院其他有闭部分对其掌管铺排的本行业、才能域的当局投资编制当局投资年度打算。
县级以上处所群众当局有闭部分按照本级群众当局的规定,编制当局投资年度打算。
第十六条 当局投资年度打算该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本质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第十七条 列入当局投资年度打算的项目该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接纳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讨报告已经核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接纳投资补助、贷款贴休等方式的,已经按照邦家有闭规定操持手续;
(三)县级以上群众当局有闭部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当局投资年度打算该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第十九条 财政部分该当根据经核准的预算,按照司法、行政律例和邦库治理的有闭规定,实时、足额操持应局投资资金拨付。
第四章 当局投资项目施行
第二十条 当局投资项目开工建设,该当符合本条例和有闭司法、行政律例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邦务院规定该当审批开工报告的沉大当局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操持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